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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注册

申请条件办理变更注册业务,需满足以下申请条件才能进行业务办理。


  • 在注册有效期内;

  • 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受聘于一家新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或所在执业机构名称变更;

  • 年龄在65周岁以内;

  • 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

需准备的材料办理变更注册业务,您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 (一)《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原件彩色扫描件;

    (二)身份证件及一寸免冠照片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或 注册证书遗失声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或 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机构注销的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模板下载);

    (五)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模板下载);

    (六)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退休人员、台港澳和外籍人员、从事房地产教学的高校教师除外); 离退休的,只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台港澳和外籍人员,只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从事房地产教学研究的高校教师,只需提供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师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所在院校出具的申请 人从事房地产教学或研究的证明和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申请人注册的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七)其他附件包含:关于机构吸收合并情况的文件(如股东会决议,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生效法律文书(如劳动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书等)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 (一)《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原件彩色扫描件;

    (二)身份证件及一寸免冠照片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或 注册证书遗失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和更名后的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